2025年8月7日,京新藥業與 Gedeon Richter Plc.(以下簡稱“Gedeon Richter”)簽署《專利許可協議》。根據協議,Gedeon Richter將授予京新藥業一項專利獨占許可,京新藥業可在許可區域(中國大陸)內使用該專利開發、制造和商業化鹽酸卡利拉嗪制劑及原料藥(API)。
鹽酸卡利拉嗪為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,屬于多巴胺 D2、D3受體部分激動劑,主要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癥的治療、成人雙相Ⅰ型障礙相關躁狂或混合發作的急性期治療、成人雙相I型障礙(雙相抑郁癥)相關抑郁發作的治療以及抗抑郁治療(ADT)中的重度抑郁癥(MDD)輔助治療。目前,鹽酸卡利拉嗪已獲得美國FDA批準用于治療成人精神分裂癥、雙相躁狂、雙相抑郁以及作為抗抑郁治療(ADT)中的重度抑郁癥(MDD)輔助治療;已獲得歐洲藥品管理局(EMA)批準用于治療成人精神分裂癥;其在全球多國已獲得精神分裂癥、雙相情感障礙等疾病的相關診療指南推薦。
協議生效后,京新藥業將使用該專利開發和自主生產鹽酸卡利拉嗪,并以自有品牌進行商業化。在鹽酸卡利拉嗪開發及上市階段,若達到設定的里程碑條件(包括專利有效性獲得有利裁定及獲得監管批準),京新藥業將向Gedeon Richter支付總額不超過53萬歐元的里程碑款項。此外,鹽酸卡利拉嗪在許可區域內(中國大陸)獲批上市銷售后,京新藥業將根據協議約定,在不同適用條件下,按許可區域內產品凈銷售額向 Gedeon Richter支付相應的銷售分成。
目前,京新藥業已正式提交鹽酸卡利拉嗪上市申請。此次與Gedeon Richter的合作,有助于加快公司鹽酸卡利拉嗪在國內的上市和商業化進程,為中國精神分裂癥患者帶來這一全新且重要的、前景廣闊的治療選擇,同時進一步豐富公司在中樞神經系統領域的產品管線,持續增強核心競爭力,最終惠及廣大患者,助力健康中國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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